2021-1-29 近日,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发布了指引-从境外来穗返穗人员核酸检测及健康管理政策-从国内其他地方来穗返穗人员核酸检测及健康管理政策

从境外来穗返穗人员核酸检测及健康管理政策

入境人员继续严格落实“14+7”隔离管理,即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,目的地为广州且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,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管理,期间居家不外出,不参加聚集性活动。


目的地为广州但不具备居家健康管理条件的,在原集中隔离场所继续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在入境第21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。


目的地在穗外的,在完成14天集中隔离观察后,能提供有效离穗机票、车票、船票信息的,解除隔离后做好个人防护离穗。

从国内其他地方来穗返穗人员核酸检测及健康管理政策

一是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人员来穗,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


二是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来穗人员,实行“四个一”健康管理,即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,开展一次健康问询,查验一次健康码,开展一次核酸检测。


其中,从高风险地区所在县(区)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人员的来穗返穗人员,实施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,费用自理,第1、7、14天进行核酸检测。


中风险地区所在县(区)人员,应在抵穗后12小时内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(或所住宾馆)报告,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,第1、14天进行核酸检测。如无居家条件的,实施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。


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春运期间不流动。中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春运期间原则上不流动;如确需出行,须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,并持有3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。


三是春节期间(1月28日至3月8日),跨省返回广州市农村地区(镇、村)人员,入境解除隔离人员、粤港跨境货车司机、来往港澳小型船舶船员和港澳流动渔民(含内地渔工)、隔离场所工作人员、发热门诊(诊室)工作人员、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货物相关工作人员、国际航班机组人员等重点人群返回广州市农村地区(镇、村),返乡当日应主动向当地村委会报告,按要求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,并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,期间不聚集、不流动,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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